申辦時間(收齊證件後次一日開始計算):
一、一般件(包含遺失): 7-9 個工作天(不含假日及寄送日)
二、一般急件(包含遺失): 5-6 個工作天(不含假日及寄送日)
三、一般特急件: 4 個工作天(不含假日及寄送日)
台胞證效期
一、5年效期;多次入境
二、如遇特殊原因,需以台胞證辦事處告知需提供的資料為主
申請應備文件:
一、護照正本(需有6個月以上的效期)
二、14歲以上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出生地不可以空白,護照及身分證生地需一致,不可註明任何字樣及蓋章限台胞證使用)
三、6個月內拍攝的2吋白底證件照1張(頭頂至下顎之長度需3.2至3.6公分 五官清晰 頭髮勾耳朵後面,露出耳朵/眉毛,不露牙齒、需有肩膀肩線 勿穿著白色衣服、勿佩戴眼鏡/飾品)
四、未過期的舊台胞證正本 (如確定過期不用提供)
五、未滿14歲無身分證則需提供3個月內申請的戶籍謄本正本(需詳細記事)
六、未滿16歲者,需提供父或母監護人擇一身分證正反面影本,身分證影本規格:
(1)以1:1比例影印不可縮小或放大。
(2)資料、人像、圖案都要清楚及顏色不能太深或太淺。
(3)不接受傳真及拍攝。
(4)不能註明文字、數字、符號。
(5)A4白色紙張影印,不用裁剪。
七、國外出生的需額外提供:外國護照影本、定居證、入境單(三擇一)、3個月內申請的戶籍謄本正本(需詳細記事),共二樣。
八、大陸出生首次新辦需額外提供:外國護照影本、定居證、入境單(三擇一),3個月內申請的戶籍謄本正本(需詳細記事),除戶證明(戶口註銷單),共三樣。
補充提供資料(如有特殊情況如下者):
遺失件:
警察局(偵查隊)報案申請專用報案單(註明遺失人名字及遺失物為台胞證)
遺失件若確定護照已過期,則辦一般件即可
汙損件:
須附上汙損舊台胞證
其他情況:
若為雙胞胎需附上兩人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各1份(附詳細記)
若申辦臺胞證之旅客改過姓名,請附上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1份(附詳細記事)
如人在大陸因證件逾期不可將台胞證寄回台灣辦理新證。
如需回大陸親自辦理戶口注銷者,因個人狀況不同請先打電話至海基會詢問(TEL:02-25327885)可辦理落地簽證之口岸,允許入境一次辦理除戶證明後,回台附上證明方可申請台胞證。
請留意!若辦事處查詢到申請人持有大陸戶口,若無法提供戶口注銷證明正本,台胞證之申請將不獲核准、資料不退還、費用也不予退費。
建議至照相館拍「辦台胞」證件照,避免退件耽誤您寶貴的時間喔
辦理期間如遇簽證處要求補件,工作天數將於收到補件資料後重新計算。為了避免影響您出國行程,請預留足夠工作天時間辦理
此代辦不包含寄件到府方案,如欲使用可另外選購寄件到府方案
相關資料備齊後請依以下方式寄出,依您申辦的方案天數隔日開始算工作天為主不含假日
*請務必在信封上 留下您的 【訂單編號】 與 【寄件人姓名與電話】*
iTour簽證代辦中心
連絡電話:02-77557455
服務時間 09:00-18:00,不含國定假日與一般假日
收件地址:221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二段175號6樓-1
如欲選到府收件者,可加購買到府收件方案
選擇到府收件者,將以您指定日期到府收件。
請您在指定日期前備妥相關資料以及包裝好資料填上訂單號等資料,物流士取件後隔日會送達iTour
取件正確時間要依地區物流士安排為準,感謝您。
如收到到府收件資料,則視同確認辦理,確認辦理後無法取消或退件也不退費請知悉。
**溫馨提醒,寄出前請將個人的護照套收好不要寄來,寄來導致遺失毀損恕不負責唷**
(辦件天數不含運送及例假日時間,如有時間限制請務必下單前確認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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